胡可明
歷史悠久的淮鹽向與國家財政、軍需民食密切關聯。抗戰至上世紀末,戰斗在淮鹽區的人民軍隊參與了淮鹽的生產、運銷及管理。
人民軍隊參與淮鹽生產、運銷與管理始于抗戰時期。日本侵略中國,其最重要的經濟目的就是掠奪鹽、煤、棉、礦產等物資。日寇占領兩淮鹽區那幾年,盡數掠奪淮鹽的企圖并未完全得逞。當時兩淮鹽區南有新四軍,北有八路軍,不僅在軍事上屢屢挫敗日偽,還努力鞏固和擴大抗日民主政府領導及管理的淮鹽產區,不使淮鹽之鹽產鹽利盡落敵寇之囊,還直接建設鹽灘生產淮鹽,創造了巨量的淮鹽之利以支持偉大的抗日戰爭。
1940年10月,新四軍第三縱隊兩個團揮師東進,于次月在淮南鹽區的掘港建立了“江蘇省第四區鹽務處”,接管原國民黨豐掘、余中鹽場公署,擔負起領導和管理淮鹽生產的責任,穩定煎鹽生產,安撫灶民生活,并開征鹽稅,為抗日武裝力量抗日活動籌集資金。1941年,新四軍還開辟鹽阜抗日根據地,為安置流離失所的鹽民、農民和解決根據地的軍需民食,充裕抗戰財源,利用大片海灘,鼓勵和組織社會各階層人士集資鋪設鹽灘,安排鹽民曬鹽,號召“發展生產(淮鹽)、保障供給、公私兼顧、勞資兩利”。新四軍和我黨鹽阜區行政公署采用民辦公助的辦法興辦鹽場,先是由濟南場逃荒過來的老鹽工顧開金、喬玉生鋪了兩份八卦灘,5月投入生產,當年產鹽2000擔,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隨之,裕農、裕生、裕成、裕民、裕豐、裕淮、裕源、裕寧8個私人開辦的制鹽公司相繼成立,場區人口一下子增加到3200人。新四軍和抗日民主政府通過安置淮北灶民,并讓他們用已之產鹽所長多產淮鹽,贏得了民心,贏得了淮鹽生產,解放區產鹽數量逐年猛增,1945年新開辟的這部分鹽灘產鹽4939.5萬斤。
1940年,我八路軍東進抗日挺進縱隊在司令員蕭華、團長張寅初帶領下,在贛榆縣的柘汪建立甘南、林南、柘東、大洋4個小鹽場。我山東軍區后勤部和濱海軍分區又新建鹽田400畝。
1942年,青口鹽務署(抗日根據地,當時屬山東省管轄)依托我八路軍的強力武裝護衛,在小沙、九里、贛榆、大河、林子、響石等地分別建立了6個鹽場,鋪設產鹽池灘323份,面積401公頃,當年產鹽20萬擔,增加了根據地財稅收入,為保證部隊與黨政機關物資供給作出了貢獻。到1945年,贛榆縣鹽田已發展到5.3萬余畝。
1942年后,新四軍3師與阜東縣獨立團等根據地政府諸單位,也開始在鹽城地區沿海建灘,當年建成28份,1943年達131份,1944年達222份,1945年發展到342份,年產鹽80萬擔。按1945年1月蘇皖邊區政府《關于鹽稅征收通令》規定,每擔鹽稅為華中幣50元,民主政府每年征得鹽稅4000萬元,有力地支援了抗日戰爭和人民解放事業。新四軍還開辟海上運輸線,組建由產鹽灶民、漁民出身的戰士組成的蘇中軍區海防團,來保護海上運輸淮鹽。
1943年,在新四軍等抗日武裝力量的支持下, 我黨領導的兩淮鹽務局在淮南的裕豐、裕源、裕成、裕華、裕淮鋪鹽灘68份,后又續建35份,并建立淮西、新生、裕華3個圩務所,管理鹽業生產。為了抵制漢奸政府《私鹽充公充賞及處置辦法》、助紂為虐地資助日寇侵吞淮鹽厚利,最大可能地擊潰日寇掠奪我全部淮鹽的侵略野心,伴隨著抗日戰爭節節勝利的腳步,兩淮鹽區由原來的鞏固好發展好所控制區域的淮鹽生產,并有所擴充解放區鹽灘,轉向敵占區銷售淮鹽獲取鹽利,直至直接奪取被敵偽控制的淮鹽。1943年,新四軍三師師長張愛萍指揮八旅三個團和一個特務營首次解放淮北鹽區重鎮陳家港,生俘偽稅警團第四大隊大隊長王壽昌、第七大隊大隊長郭克勤及其以下官兵435名,繳獲迫擊炮等輕重武器及彈藥若干,特別是奪得淮鹽48萬擔,這對駐守淮北鹽區的敵偽是個極為沉重的打擊。
1944年,以新四軍為堅強后盾的我黨領導的兩淮鹽務局在東臺三倉一帶成立食鹽運銷合作社,將所產食鹽銷往江南及興化、安豐、富安、海安等國民黨統治區,換回根據地軍民所需物品。當年5月10日,張愛萍率領新四軍3師8旅再次攻克復失的陳家港,再次獲得殺傷敵偽、繳獲鹽斤和武器的重大勝利。
1945年1月,抗日戰爭奪取全面勝利的曙光在即,為了取得急需的大筆資金來支援與日寇的最后決戰,蘇中四分區即通過愛國商人將淮鹽中的大籽鹽運往敵占區銷售,獲得鹽款偽幣8千萬元。在我八路軍等抗日武裝力量控制的贛榆縣境內,抗日民主政府利用淪陷區食鹽短缺的機會,以“鼓勵輸出、限制進口、掌握外匯、鞏固本幣”的方針,通過愛國商人,出口淮鹽約94萬擔。與此同時,我華中財委會作出《食鹽管制運銷問題的決定》,在人民武裝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強化非敵占區食鹽的生產、運輸、銷售,最大限度地發揮淮鹽對抗日戰爭的資助能效,為全面抗戰的最后勝利提供了巨大的經濟支持。
1945年8月15日,日寇宣布無條件投降后,新四軍3師86團奉命接收淮北鹽場。9月,接管了濟南場(今灌東鹽場和灌西鹽場)的大德、大阜、公濟、大有晉、大源、裕通、慶日新7 個制鹽公司的145條鹽圩、1160份產鹽池灘及存鹽,以及中正場的東半場(今徐圩鹽場)。
1946年2月13日,國民黨兩淮鹽務局局長費文堯,通過國民黨政府向國共和談3人小組美方代表馬歇爾提出,要求新四軍立即將所控制的鹽場,交于國民政府兩淮鹽務管理局管轄。3月8日,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又致電中共和談代表周恩來、葉劍英,要求新四軍退還所控制的兩淮鹽場之大部。新四軍代軍長陳毅根據黨中央保衛人民勝利果實、針鋒相對、寸土必爭的指示,態度堅決,堅持不退。面對國民黨軍隊攻場奪鹽的嚴重態勢,我黨領導的鹽務機關雇用大量民船向解放區搶運鹽斤,船達千只,人員過萬,搶運鹽斤66 萬擔。
1946年11月中共華中分局和蘇皖邊區政府委派杜李到陳家港組建淮北鹽特委和人民鹽警團,領導鹽場人民發展淮鹽生產,搞好淮鹽運銷,資助解放戰爭。隨著解放戰爭的快速推進,鹽特委所屬鹽警團配合人民解放軍最后解放了陳家港,濟南鹽場東半場終入人民懷抱。鹽特委所屬的鹽警團還西渡灌河,配合人民解放軍徹底解放了連云港市及其所在地的各個鹽場。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在社會主義建設高潮中,鹽區擴建鹽場,提高鹽產,支援國家大力發展鹽化工等涉鹽產業,人民軍隊直接參與了淮鹽的生產運銷。淮北鹽區有人民解放軍自辦的鹽場9個,其中有濟南軍區的五七、前衛(3個產鹽區組成)、二八三、贛榆等鹽場,有海軍上海基地和海軍青島基地鹽場,有連云港警備區鹽場(3個產鹽小組),都是20世紀50——60年代建場的,總面積1474.5公頃,年產能8.88萬噸。上世紀末,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下發《關于軍隊武警部隊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通知》后,部隊鹽場轉交于地方。至此,人民軍隊與淮鹽體制上的直接關聯宣告結束,但人民軍隊在保護淮鹽、支持淮鹽、發展淮鹽中所作出的歷史貢獻不可磨滅。